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3-07-05 15:42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4.总成绩合成。01、02岗位按笔试占30%、演课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03岗按专业技能测试和演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01、02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演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03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工作安排。考察工作由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在考试结束后即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采取等额方式确定。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3.合格人选公布。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入围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工作安排。考察通过人员即为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工作
1.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
2.手续办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办理备案、入编等相关聘用手续。
3.服务期限。新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668406(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668069(宿迁市洋河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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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简介表 |
2、报名表 |
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原文标题: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yanghe.suqian.gov.cn/syhxq/gsgg/202307/e4800fe390a44e8e888e6e11ca1f8c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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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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